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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烟火我想 我是一只奇怪的精灵 为了前世与你的约定 落入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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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2007 右手。粉红色。![]() 满屋子的粉红色。
让我的眼睛也变成了粉红色。 大红的喜字配上一盏油灯。 精致别具韵味。 春过去了。
夏过去了。 秋过去了。 冬到来了。 我穿着粉红色的嫁衣。 你牵着我的右手。 我终于嫁给你了。 我静坐在床前。
右手端起那碗粉红色的莲子羹。 一口一口。 把粉红色的莲子羹放进胃里。 幸福进入心底。 甜蜜而温暖。 在这个冬季。 你娶我为妻。 我嫁你为夫。 一生一世。 永不分离。 11/27/2006 我们的婚纱照[原]11/17/2006 最后的秋天![]() 整个秋天记忆里只剩下这只幅画面了。 阳光中带着轻风,叶子开始泛黄的让人产生许多遐想。 街口的音像店开始慢慢的折迁,只留下旧的带着有些古典的招牌在空中悬挂着。 小A的MSN上写着:一直都没停过,手一直停留在键盘上。 一直不停的在听许美静的一场朋友,听着听着,心中就会产生许多不同的想法。 越来越深刻明白,每一个人唱的每一首歌,都代表自己心里所想。 越是悲伤,越是痛苦,越是难忘记。 生生世世。
我曾说过,自己一直是个感情用事的人。 前一刻正开怀大笑,但或许再过一分钟就开始哗哗流眼泪。 感情太丰富,也太过于天真。 天真到总被人嘲笑。 没遇到浩之前,总是与朋友去和男生一场又一场和吃饭。 一场又一场的希望一次美丽的邂逅。 最后他们都不是我所想要的。
至直遇到他。 没有美丽的邂逅,最开始第一次相识他也在嘲笑我笨。 可是后来渐渐的觉得他的好脾气,他的温柔,他的对我好。 别人都说潮汕的男子不解风情,不懂温柔,大男子主义。 可是这些特点在他身上并没有表现出来。 他在我开心的时候一起开心,在我悲伤的时候会抱抱我说宝贝不哭。 在我做错事的时候总会笑着说,没关系,下次做好就行。 他温暖的眼神给了我足够的信心,让我能够开心的做每一件事。 所有好男人的优点,他都表现出来了。 他总是用行动表明了他有多爱我,以至于总被别人笑他怕他的老婆仔。 他只是一笑而过。 只有我明白,他只是不想让我伤心,所以才会不做我不开心的事情。 他会做菜。 会在星期天的早上给我做早餐。 会每天起床上班前亲亲睡梦中的我,然后说我上班了。 会下班回来一进家门就说,老婆仔,我回来了。 然后会来抱抱我,就一起做饭。 会在我累的时候说,今晚我来洗衣服吧。 会在我夜里冷的时候给我盖被子。 会告诉我平时要注意饮食,不能随便吃东西。 会告诉我在外面场合要注意卫生,不要随便用水龙头的水洗手。 会在踢球的时候给我一个微笑,意思是在告诉我他会小心,不会受伤。 会在场上英姿飒爽的给所有队员勇气。 也让我感受到了足球带给我的激情。
我一口气说了这么多。 原来不知道我的浩有这么多优点。 一直觉得他好,却不知道他真的很优秀。 2005年秋天的七月我们相识,九月相恋。 在2006年最后的秋天,我们已经相恋了一年零两个月了。 很开心也很激动的写下这些。 我喜欢留下一些开心的记忆。 喜欢在过去后的某一天去回忆曾经那些甜蜜。 心情总是会不同。 而这次的意义不同。 因为,我们要结婚了。
呵呵呵呵。 我们可以永远的在一起了。 我说你知道么,每条路都是有生命的。
我们会一直幸福。 至到最后的秋天。 祝福我们吧。11/8/2006 冬天就要来临了秋天就要过去了。 朵朵说。 午后暧昧的阳光洒在玻璃窗上。 朵朵宝贝。
我坐在码头的木板上。 冬天就要来临了。 宝贝们。 11/1/2006 只是这人生![]() 车仔哥哥说。 人生是一个圆。 出生是个起点,到死了就回到起点的位置了。
最近球队里的事情很多,大家都忙着打联赛,都那么积极的去备战,可成绩不佳。 三场打下来,一平两负。 不知道后面六场怎么打。 浩有些郁闷,但我却不知道怎么解劝。 因为我自己也很郁闷。 上半年四月,我们成为了冠军。 拿着奖杯的喜悦还没忘记,这次却是要面对最悲惨的局面了。
最难过的还不是这些。 普拉特的爸爸在这个时候离他而去了。 大家心里都很难过,但死者已去,我们无力改变些什么。 对于死亡,我一直都有种不解。 我不敢想像,我老去时,待到临死那刻会是什么样子。 我不知道死去后有没有灵魂,有没有来世。 但在这一刻我很希望如同神话里面所说,记得前世的你,来解今生的缘。 可是,我们真的有来世吗?
我感叹这人生。 许美静都唱道: 只是这人生像游戏一场 这个我喜欢的女子,最终却为了一个男子而疯掉了。 得知她的情况也是6月份那份头条新闻,据说她在新加坡一家酒店跑到客人的房间里大声说我是上帝。
谁都没没想到,她的复出竟是这样的方式,当年人淡如菊的寂寞歌者,变成大闹酒店的疯癫女子。除了愕然,还有心痛。 淡淡的歌声,每每唱痛记忆的伤口,看着屏幕上那个含笑带泪的美丽女子,我方明白她每首歌的意义。 原来,真的是伸出手却只是冰冷铁窗。 原来,不过是一场朋友而已。 原来,快乐无罪,只不过最后只留你一个人。 原来,你的遗憾有的伤感而让人更加遗憾。 藏头露尾的小陪衬,始终都逃不开悲惨结局。
只是这人生。 是一开始就注定了这么多悲剧吗? 我无从知晓。 只是感慨。 这人生。 心里有些乱,分不清是悲伤还是凄凉。10/25/2006 秋日私语![]() 尽管已是深秋,天气却没有凉下来。 深圳就是这样子,永远都是这么的温暖。 即使在寒冷的冬天,也还是能感觉的春天的气息。
我和浩的生日终于在这个十月中度过了。 我们共同面对了我们又老了一岁的事实。 那晚上在包房K歌大家都很尽兴,更开心的事徐总赞助了所有的费用,我们没有花一分钱。我们像一群疯孩子,一直玩到凌晨两点半。 我们收到了很多礼物。其中有烽火送给我们的情侣球衣是最喜欢的。 英格兰的主场球衣。 我是火红色的,浩是白色的。 只是没想到的是萍萍给我送香水,叶子给我送香水,还有一个不太熟悉的女生也给我送了香水。 天。我想我要去开香水店了。嘿嘿嘿。 因为偶是一个从来都不喜欢用香水的人。 再次感谢那天到场的所有人。 共有30人。 谢谢你们的热情,谢谢你们的礼物。 也谢谢网上所有的朋友,谢谢你们真诚的祝福。
买了部索尼的数码相机。 原本是打算买三星的NV3,可是却舍不得钱。但却也是十分喜欢索尼的这款机。 W50。拍出来的相片很清楚,效果也是很好。 对于我这种对摄影白痴,这款机已经够用了。 以后我就又可以为心所欲的拍照了,嘎嘎!
生活就这样继续着。 我们走过一条又一条街道,仰望一片又一片天空,见证一场又一场的离别, 平静的生活。 偶尔也有小不满意,但大抵都被那些幸福遮盖了,所以很少有悲伤。 浩则一直用他那颗爱我的心。 满足我所有的虚荣心,让我一直被幸福包围着。 就这样,真好。 10/13/2006 生日快乐 [原]![]()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 我和你的生日。 亲爱滴,生日快乐。
紧握在手里的幸福是简单而透明的。 如同我和你一样。 所有的语言此时都变得苍白无力。 我不想说话。 你知道,我想要说什么。
很多人都说我们是幸运的,能求得同年同月同日生。 很多人都很羡慕我们,说我们是如此的相亲相爱。 我想说,因为我有一个好老公仔。 他可以包容我所有的缺点,所以我们能够这么的相亲相爱。 谢谢你,浩。
今天是我们的生日。 我许下心中的愿望。 把它当做秘密,藏在一直不知名的角落。 待到实现时,我再去感谢。
生日快乐。 You And Me。 10/12/2006 童年那些游戏 [原]一恍神,一刹那,我们就这么垂垂老去。 我一直都庆兴自己是80年代初的女生。 很庆幸自己的童年时候没有过多的玩具,才有了那么多小游戏。 只是属于我们这个年代的游戏。 踢毽子的魔女 老家那时的院子有一片很大的空地。 而它真如童年里所唱,有池塘还有一颗颗大榕树。 我们总会在夏天的夜里聆听到青蛙呱呱的歌唱。 踢毽子是我童年最得意的事情。 那个时候的毽子都是女生自己做,而且看谁做的漂亮。 如果谁做的漂亮的话,就证明这个女生肯定踢得好。 而我又是非常喜欢手工制作的孩子。 把七对大小一样的正方型布,逢制成七个大小一样的小沙包,装少量的沙或者其它东东,然后连成一个圆,这就成了我的毽子。 而且我都是找当时妈妈用来做花裙子剩下来很绚丽的布来逢的,虽然手工平平,但是看起来特漂亮。 逢制完后就找邻家的同伴一起来比踢毽子,看谁踢得高踢得好踢得多。 我记得有一次一次踢了80个都没停,同伴们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这时便传来各个妈妈的声音,回家吃饭。于是大伙便都各奔东西消失不见。
橡皮筋仙女 橡皮筋是我在小学二年级时最流行的。 我们这群踢橡皮盘的女生们,分成两组,一组也就两个或三个人。 如果其中一人在踢的过程中死亡,另一个高手可以把她救活,这有点类似于现在的网络游戏。 一到下课,大家纷纷拿出自己的橡皮筋,一组人从最初的脚脖子往上跳,一级一级往上升,像仙女般升到最后。 橡皮筋从来都让站着的两个人将皮筋儿拉在脑袋上,然后一个倒立翻进去,周围所有人都傻了,像打游戏打爆机。 有的就快要到最高级的时候,上课铃响了,于是大家马上收拾橡皮筋冲向教室,还边走边说下课继续。 我们这群踢橡皮筋的仙女现在有的已经成为妈妈,有一次电话中和玲儿谈起,她还笑着说什么时候再来一次。 我大笑,我怕我连第二级都跳不上去了。 遥想当年的操场风光,我和她的组合,橡皮筋尽在我们脚下飞舞着,跳跃着,一级一级,终于到了最高级,皮筋儿把世界分成了两半。
翻绳子的巫女 翻绳是我最头痛的一件事。 我总觉得像一道算术题,因为我最讨厌数学。 但还是乐在其中。 我记得同班有个男生,每每老师让写作文,他开始的第一句话总是: 历史的车轮已经辗转过了几个春秋。。。。。。 老师每次都在课堂上念给同学们听。但他数学却最好。 那些女生学都让他做出高难度的翻绳出来,铁索桥都出来了,有得还像迷宫,刚从这里走出来了,却走进了另一个陷阱。 我们这些翻绳子的女巫们,有时候连上课的时候都会趁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的时空档拿出来偷偷翻一下。 嘿嘿,实足的女巫。 一回首一驻足,我们都会惊叹。 我们以为只过了一年,哪知道时光已经过了十年。
跳房子的洋娃娃 跳房子是儿时最浪漫的回忆。 喜欢在星期天的时候,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裙子。 然后邀请伙伴们前来到门前一片空地上,用白色粉笔画出房子。 放进去一块小石头,然后开始单脚跳房子。 那些石子,或者毽子,更有的用瓦片与砖头块,在一个格子一个格子里被踢来跳去,过线了就下场,每个人都快乐的唱着儿歌,还有一群小朋友在旁边观看,各有各的乐趣。 跳房子的女生都是那么乖巧可爱的,与平时吵架拉衣服时完全不同。 每一个人都像一只灵敏的兔子,轻盈而来,轻盈而去。
打沙包的小野猫 所有游戏中就打沙包能打出激情。 能上场上场下的人一起疯狂的尖叫,而且越叫越精神。 往往这种游戏是在体育课的下半节课。 体育老师说大家休息一下,自由活动了。 于是三五人群在操场上做各种游戏,但打沙包最吸引人。 先是分两组,一红一白。有一组成了扔沙包者,另一组就成了靶子和扑沙包者。沙包代表着一条命。 瞬间,操场上带着兴奋的关叫此起彼伏,气壮山河。 平时那些文静的学生,也变成了疯狂小野猫。 看着那些如花儿般怒放的生命,就知道这个游戏,真的好玩。 即使没什么特别意义。
还有很多小游戏,只是在自己的感觉中印象没那么深了。 在这些在现在看起来没什么意义的游戏中,我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从一个没有翅膀的小女生,成长为带着翅膀飞翔的女生。 一路走来,我始终感谢这些创作出这种游戏的人。 是他给了我一个如此丰富的童年。 才让我得已在今天,把这些游戏拿出来做为喧哗的资本。
(PS:昨晚做梦,梦到妈妈了。我觉得母子联心这一说法是真的,因为明天就是她老人家受苦受难的记念日。 在这里,我想对妈妈说:妈妈,您辛苦了!) 10/9/2006 在这个热闹的十月,我与你相逢
文文发短信来的时候,我正在从大梅沙回去的路上。 她说,她正在广州去深圳的路上。 晚上七点到。 我问用不用去接她。 她答不用了到时再联系。 三年了。 三年的光景能把一个人改变得面目全非。 我在车上想像着她现在的模样,是否人面桃花依旧?还是此去经年已变? 我们约好了6号上见面。 这样也好,给了我一个晚上的时间让我来抚平心中的激动。
第二天早上醒来已是11点了。 赶紧起床给她打了个电话,约好中午吃饭。 然后试衣服就试了大半天。 我像一个要去见情人的姑娘,紧张的汗水涔涔的从手心里冒出来。 这场约会,我等了三年。 见到她那刻,我的心轻松了下来,她依然是那个与我共同患难的文文,那微笑的脸,一点都没变。 她一如既往的摸摸我的脸,我们终于又见面了。 还记得与她在一起的日子。 那时候我们都是喜欢寂寞的孩子。 从没害怕寂寞。 她一如既往的短发,清秀的面孔,干净的T恤与发白的牛仔裤。 从没变过。 只是无名指上多了名钻石戒指,我知道她已经结婚,还生下了一女儿。 但看着她,还如同看曾经那个坚强的孩子,那个从来不曾掉过眼泪的孩子,那个失去真爱也不会失声哭泣的孩子。 我一直都庆幸,有她这样的朋友。 因为,我们都是不害怕寂寞的孩子。 但唯一不同的是,我喜欢哭泣。
或许是假日把整个心情找回来了。我开始看许多的南风花溪。 把那些从前买来都还没看完的,都拿出来看。 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寻找什么,也许是曾经失去的那些忧伤心情。 这一个星期很少上网。即使有,也只是打开电脑,看看新闻娱乐。 我记得曾经我和文文有一段日子特别爱上网,那时还没有自己的电脑,于是两个人就经常跑到网吧里,一坐就是几小时,把自己的零花钱几乎全用来上网了。 而现在,那些光景全都不存在了,就连上网都提不起精神。 而我却在9月的这期南风里,看到了网恋网婚这种方式。 是谁,教会我们爱情?
在别人的BLOG里看到一个链接,于是好奇之下打开来看,原来是芭蕉的旧博客。 又与她相逢了。 尽管已经知道她很早不在MSN上写了,但还是忍不住又看了她从前的那些文字。 奇妙的感觉只有她能给我。 而她与兔子大人的那份情深,直叫人羡慕不已。 尽管,我并不知道兔子大人是男还是女。
心里其实有很多想说的话。 可是每每一到嘴边就不知该如何表达。 变成了语无轮次。 那就这样吧,等我想到的时候再写。 让我们来迎接这个十月。 美丽的十月。 我出生的日子。9/25/2006 叶落知秋![]() 天气突兀地变冷了起来。 一时间暴风骤雨。 深圳这个热闹的城市是没有秋天的。 树是四季常青的,并不会落叶。 但我还是感受到了秋风的味道。
姐姐从家里来深圳看我。 给我带了家乡的小吃,还带来了一些玉。 但也带给我许多的感慨。 她说,很多人都变了,曾经在我们那一带很历害的一女人,现在眼瞎了,别人都说是抱应。 曾经家里很热闹的人家,都搬迁到了别处住。 曾经在一起的好朋友,现在全都没有了消息。 曾经我认为很好的人,到现在却变得人人唾骂的坏人。 才两年光景,我所生长的地方竟然物是人非了。 那个曾经散发着热闹的小镇,现在却变得如此苍凉。 突然的。我有种强烈的回家的欲望。 尽管在中国的土地上,它是一个微小得如同一粒沙子的地方,但却是生我养我的地方。 于是我做梦。 经常梦到门前的那条小河,街上的那些烟火,还有曾经看过的露天电影院。
最近很懒很懒。 不知道是由于天气的原因还是什么原因。 都不想写日志了。 并不是没什么可写,其实有好多东西想从自己的心里用文字表达出来。 但是总怕文字表达的不够贴切;于是就把它放在了自己的心里。 去做了头发。把它拉直了。 浩看着又直又黑的头发笑着说,转过身,就变成了乖乖的淑女了。 留了留海的我真的淑女很多呢。 我自己也很喜欢这个发型。 卡卡卡。
在杂志上看到一篇名为《37℃男人》为标题的文字。 里面还说,要嫁就嫁37℃ 我发现原来浩是37℃的男人。 这种男人,他们知书达理,为人处事从不张扬,但也不消极。 这种男人,一直在社会竞争中全力拼搏着,虽然至今没有登上“顶峰”,但他们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依然抱着一颗平常心。 这种男人,心中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凡事力求完美——他们平凡而不平庸,低调而不颓废。他们体贴温柔,洁净温暖;他们不愠不火,不左不右。 因为这种类似体温的感觉,所以我们就管这种男人叫——37℃男人。 卡卡卡,看来偶是捡到宝了。
超女历娜被淘汰了。 糖衣难过的哭了好几次。 哭了睡,睡醒了又哭。 我虽不了解雪梨的这种心情,但是我看到一个雪梨说,雪梨与年纪无关, 不管大小,心灵都一块很纯粹的地方. 于是我感觉到他们,并不是单单的追星族那么简单。 她们是用心在和自己喜欢的偶像交流。 越是接触糖衣,就越会想起年少时的我。 那个时候的我,也总是憧憬未来的涩涩女生。 也曾有自己的偶像。 但星转斗移,一切都过去了。 什么都不会永垂不朽。 偶尔会有那些白衣在眼前晃过,不过一瞬间,全部又消失不见。
秋意渐浓,请宝贝们添衣加暖。 9/20/2006 当你老时![]() 当你老了
头白了 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 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 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过去的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年轻欢畅的时候 爱慕你的美丽 假意或者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的痛苦的皱纹 叶芝《当你老了》 9/12/2006 毒 [原]
是她,让我遇到你。 我要感谢她,香水有爱。
最初喜欢上娇兰的一千零一夜,是因于那个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 传说印度大帝沙杰罕极宠爱他的妃泰姬,这位在他的王国里呼风唤雨的帝王,依然如世间任何平凡男子般,竭尽所能地,希望博得美人儿欢心。 为此,他下令建造了许多美丽的花园,在这里,他与泰姬携手漫步,浅浅低语、倾诉爱意,在这个他深深迷恋的女人眼中,他发现了另一个更美丽的世界。 这些留下两人足迹的花园,就被命名为SHALIMAR,SHALIMAR是梵文,原意为爱的神殿。帝王与他的妃子已随着岁月消逝,但是浪漫的爱情故事却成为美丽的传说。香水大师JACQUESGUERLAIN在这个美丽传说中,找到了灵感,创造出SHALIMAR,于是这瓶诞生于爱情之中的香水成为了情人最好的礼物。 听梦蝶讲完这个爱情故事,我开始幻想,如果有一个喜欢自己的王子,那该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尽管我知道,这只是一个梦。 于是,我就开始留意娇兰的一千零一夜。 但总是对它远远的望着,像是望着一个不爱自己的恋人那样无助。 因为我知道一千零一夜价值不菲,不是我这样一个普通的小职员所能拥有的。 更何况,像我这样每个月都要寄给家里生活费的女子。 并非喜欢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但是越望着它,我就越想拥有它。
终于,那天下午。我忍不住走进了香水专柜。 只是,想看看她,想闻闻她的味道,仅次而已。 我让柜台小姐拿出那瓶一千零一夜,她及不情愿的以一种高傲的姿态递了给我。我不理会她鄙薄的神情,轻轻打开瓶盖,一种神秘的香味迎鼻而来,感觉似曾相识,又含着一种典雅在里面。 我想,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完全的被瓶身美丽性感的弧线所吸引了,配合海报上那个有着明亮的樱桃一般眼眸的绝色女子,华丽的金色中沐浴而生,那种青春却不失风情,华贵而不失柔媚的美丽,几乎让我瞠目结舌。 从这一刻起,我爱上了这个香水。 我着迷了。这种感觉就像是与情人初次见面,望着他迷人的双眼,激动的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简单而纯粹,她把把诱惑的气息传送到对方的空气里 ,浮华奇异的故事就延着这种诱惑 ,弥漫而开。 突然的。 手中的香水瓶在我的目瞪口呆中跌落在地上. 我傻傻的望着一地破碎的瓶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大脑一片空白. 空气中弥漫着一千零一夜的气息,神秘的,让人难以接近,却又情不自禁想接近她的味道。有点像花香一样的味道,自然的植物气息 她充满着阳光与新鲜,闪耀着女性的妩媚。轻盈调皮的茉莉花瓣与灵动优雅的五月玫瑰交相辉映着。 一起混杂起来的香浓,和甘醇,袅袅升腾着。 像一个柔媚的女子般清香芬芳。 我听不见那个柜台小姐在说什么,只是知道她非常非常的生气.还说什么要赔钱什么的。 正当我不知所措的时候,有人站在了我身边,用温和的声音对那位小姐说,小姐,这瓶香水多少钱,我替她付。
接着有人拉着我的手从商场出来,我才清醒过来。 猛地从陌生人的手里抽出我的手来。 我双手踌躇不安的交织着,偷偷的看着他,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般无奈。 他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男子。有着漆黑的眉毛英挺的鼻子。 他淡然的性情,轻轻的微笑,给我的感觉仿佛天下间没有什么事可以能让他烦恼, 成熟且稳重。 我一直弄不明白他那时候为何肯出手帮我,因为看得出来,他并非是个奢侈的富家公子。 我对他说我会还他那笔钱。不过要等一点点时间。 他浅笑。脸上露出好看的酒窝出来。 他并没有拒绝。这让我的心里有些明朗起来。 我并不喜欢欠别人人情,无论生活怎么拮据,我都不愿。尤其是金钱上的。 于是我向他要电话号码,我也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给他。 他给了我一张名片,上面印着两个大字,张皓。 除了公司名称、地址及他的联系电话之外,再无其它信息。 仔细一看公司地址,离我公司的距离,近在尺尺。 我上班在B座,他在A座。 一丝兴奋在我心中悄悄的燃起。
回去与梦蝶讲发生的事情。她比我还夸张。 洛洛,灰姑娘终将要变成公主了。终于遇到自己的王子了。 我只能看着她,任她取笑,我爱幻想,但是我不相信有童话,因为我也不是灰姑娘。 充其量,也只是个没有钱的女子罢了。 这个世界,太残酷。
一个月后,我还了他的钱;我和皓渐渐的熟悉起来。 他自己开了家小公司,自己租房住,坐公交车上班。 他得知我与他上班地方很近后,就经常约我下班后一起吃饭,他说,反正都是一个人,不如一起有个伴。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在公办室吃苹果,脆脆的苹果声和着他温和的电话声,让我有种晃晃幸福的感觉。 我想,我开始想要找个人来恋爱了。 这个夏天,我开始觉得生命有色彩起来。 一千零一夜的芬芳缠绕着我,甜美的味道在夏日的空气中蔓延。 路过街角的音乐店,孙燕姿的声音从空中飘来。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会在多远的未来
我与浩的关系开始暧昧起来。 虽然我们什么也没有说,但是给对方的感觉是心照不宣的。 他很宠我,总是对我说少吃零食的同时,却总给我买许多我喜欢吃的零食。 告诉我要多注意身体,不可以不按时吃饭。 告诉我晚上天黑一个人回家的时候给他电话,让他来接我。 告诉我难过的时候让我给他电话,让他陪我一起分担悲伤。 我们在星期天的时候一起去看海,看成群成群的白鸽飞舞。 一起去爬山,一起在天刚刚亮的时候看日出。 我已经恋上了皓,尽管他什么也没对我说。
日子就这样辗转到了秋天。 那股香水的味道一直陪我到秋天,已经在我心里扎了根。我如同那个胡同下等待的丁香女子。 和着丁香花和一千零一夜,陪我一路走来。 路边的野百合已经凋谢,我与皓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我是秋天出生的孩子。 所以很喜欢秋天,虽然秋天给人的感觉是渗透着淡淡的哀愁。 梦蝶的工作开始忙起来,无暇陪我。 浩也开始忙了起来,我真的开始相信,秋天,是收获的季节。 就在我快要生日的前一个星期,浩说接到一个重要的CASE,要亲自去上海一趟,他会周末赶回来。 他说,要乖乖的等他回来,好好的照顾自己。 我开始窃窃自喜。 我也要收获爱情了。
那几天,思念仿佛像长了脚的翅膀,一直翘首着上海。 原来,离别时,方知情已浓。 他到那边后也总在空闲之余打电话过来问候我,可是都是短短几句话就收线了。 这让我有种莫名的不安。 难道,从最初到现在,只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 周末终于来临。 星期天早上皓打电话来说,因事情还没搞定,所以可能迟到下星期一回来。 我没来由的失望,不过我知道他这件CASE关系到他公司的前途,所以就安慰他,没关系,我等你回来。 下午,我一个人去逛商场。站在那个曾经与他相识的商场门口,踌躇不前。 隐隐中又闻到了那股香水味,神秘而又优雅、妩媚而有纯粹、清香中伴着芬芳,我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拥有她? 我以为他会记得我生日,会送我那瓶一千零一夜,可是,还是有些什么忘记了。 我的眼泪开始哗哗的往下流。 我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这一幕,那个熟悉的男子身边依着一个漂亮的女子,那女子手中拿着那瓶正是一千零一夜。而那个女子,正是梦蝶。 我的心瞬间坠入万劫不覆的深渊。 我捂住双眼,假装看不到他们,可是,眼睛不由自主的透过双手的缝隙,我看到了他望着她,温柔的像个情人般。然后帮她买单,结伴离去。 我伤痛欲绝。 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 像个迷路的孩子,找不到回家的路。 行人都匆匆忙忙,夜灯开始上演着属于他们的精彩。 我不知该走向哪里。 孙燕姿的声音响起来。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是梦蝶打电话过来。 任孙燕姿的声音在空旷的小巷中飘荡,我头也不回。 回到住处已经是深夜11点。 一打开门,就看到皓焦虑的眼神。我装作看不见他的样子,从他身边走过。 他拉住我,还没等我说话,梦蝶就拿着生日蛋糕出来了。 皓从一个袋子里拿出一个包装很精致的盒子递给我,他让我打开。 我在莫名的状态下打开了盒子,里面装着那瓶一千零一夜。 没等我说话,皓说:洛洛,做我女朋友好吗?
后来皓才告诉我一些事情。 原来。梦蝶与皓是表兄妹关系,梦蝶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她想介绍她表哥给我认识,可是又怕让我误以为是相亲。 梦蝶把我的相片给他看了,那天又巧遇我在商场里,我那种纯单又无辜的神情很让他着迷。 所以你就帮了我对不对。 皓淡淡的笑,没再说话,把我抱得更紧了。 我的心,瞬那被幸福塞的满满的。 故事的结局,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而我们,也过着甜蜜幸福的日子。 我真的把梦变成了现实,而一千零一夜,也成了我们生命中的幸运物。
这种香水味一直陪着我,已经变成一种毒。 香水有毒。
这毒,已侵入我的灵魂,我已无法自拔。
也不愿自拔。
因为,有一种毒,叫做爱情。 9/6/2006 请一直叫我笨小孩 [原]![]() 我必需得承认。 我对很多事情都抱着积极的态度去面对。 以至于我是很开心,像个孩子般单纯。 所以过得很快乐。
本港台最近在放天外飞仙。 我看着看着就着迷了,或许是他们的青春年少打动了我,又或许是他们那个年代让我羡慕。 于是我在电脑里下载了全集来看。 39集,3天看完。 其实也是我心急想看完结局,星期六那晚我看到凌晨两点。 星期天晚上正好看到小七与地瓜离别,小七被二郎神再度带上天;留下心伤身体也伤的地瓜倒在地上。 我这个笨孩子,只要是看到悲伤一点的电视,都会哭的寸肝断肠。 我边看边哭,惊天动地。 浩本来是陪我一起看的,刚开始我哭的时候他还安慰我,直到后来我从一集的开始哭到最后的时候,他就下命令说不让我看了。 可是他又经不住我撒娇,所以万般无奈之下,我让他先睡了,他实在不忍心看我边看边流泪。 我看最后的十集之中,都是在哭泣中度过的。 不知道为什么,眼泪就顺着眼睛流了下来,一发不可收拾。 结局是在等待中完成的,而我是在哭泣中看完的。 我就是这样的笨小孩。 放声大哭,开怀大笑的笨小孩。
在恶作剧之吻看完后,我喜欢上了林依晨,这个笨笨的却又单纯心底善良的女生。 在天外飞仙看完后,我喜欢上了胡歌。 这个诚实优秀帅气清秀的男生。我决定以后为他专写一篇博客。嘿嘿嘿。 我被剧中他们的爱情感动着。 矢志不渝,海枯石烂的爱情,被他们演绎的如此完美。 我一直都相信有这样的爱情,尽管我们不曾被遇到。 在我们现在的世界里,我变成了一个笨孩子。 一个依然相信爱情的笨孩子。 一个他们嘲笑我相信爱情的笨孩子。 但是。 我喜欢做这样的笨孩子。
很多时候会想起05年的阳朔行,那是一次完美的旅行。 没有负担,没有忧虑,大家一路都很尽兴。 无意中我翻到了上一年的一旧相片。 那张相片上是五双穿着鞋子的围成的一个圆。 我记得那是05年的9月。 那天是古电生日,可是朵朵由于要上课,于是吃完饭后就只有我们五人了。 那五双鞋子的主人分别是我,玲儿,浩,古电,阿勇。 我们把那晚的主题名为童年的回忆。 我们骑着小木马摇摆。 站在木船上感受夜的美丽 把脸贴在玻璃上感受窒息的感觉。 很美妙的时刻。 可是再也不会重来。 那组相片我曾把他们收藏,可是在一次重装系统后就再也找不到了。 连同美丽的回忆,都丢失了。 只留下这五双鞋子。 我就是这么一个笨小孩。 连回忆都不肯放下的笨小孩。
与萍萍去逛街。 看到她修了手指,在手指上涂了美丽的花朵朵,心中不由欢喜。 于是和她去修指甲。 看着那双长满草莓的手,不由得有种想飞的冲动。 原来,美丽是这么一件快乐的事情。 我喜欢。 我就是这么一个笨小孩。 一点点事情都容易满足的笨小孩。
所以,请一直叫我笨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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